根据党章“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”的规定,制定图书馆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如下:
一、直属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
二、直属党支部各成员明确分工,各司其职,互相配合,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。集体讨论前做好充分准备;开会中,充分发挥民主,不搞“一言堂”。
三、在决策时,遇有不同意见,应当通过学习和充分讨论,统一认识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;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,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;对集体作出的决定,必须坚决执行。
四、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,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报告,不允许领导个人专断,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。
五、年度总结时,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在党员大会上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