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保证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、执行。
二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事关单位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事项。
三、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,具体指导所属支部的工作。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。
四、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开展师德师风、校风建设和“三育人”教育活动。
五、负责本单位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,向校党委提出本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建议。协助党委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和考察考核工作。
六、做好纪律检查工作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七、负责所属直属党支部的出国(境)进修、职称评定等相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八、领导所属分工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关心支持退教协、关工委工作。
九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